兹提述我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刊发的公告(“该公告”)及本公司于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刊发的通函,内容有关(这中心还包含)主张更改本公司英文称号,以及本公司于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七日就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投票成果刊发的公告。除还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公告所界定的相同寓意。
于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香港公司注册处宣布非香港公司更改法人称号注册证明书,确认本公司作为一家非香港公司现已按英文称号“CSR Corporation Limited”注册。本公司现时的中文称号坚持不变。
更改英文称号将不或许影响本公司任何股东的任何权力。一切现时印有本公司旧有英文称号的已发行H股股票将仍为本公司新英文称号下的股份一切权凭据,并可有用用作生意、交收及交给本公司的相同数量的H股股份。因而,概无现有H股股票免费更换为印有本公司新英文称号的新股票的任何组织。于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或之后发行的本公司新H股股票将以本公司新英文称号发行。本公司的股份简称及股份代码坚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