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期间,南边航空公司的辩解理由是:行李的停运是白叟在邮寄行李时私自夹藏锂电池,违背国家法律规则导致;南航已全面、充沛实行了运送合同职责,对白叟违规行李的停运的现实也尽到了必要的提示和告诉职责;白叟未能供给依据证明其丢失系南边航空公司违法或违约所形成的。
南航还以为,安检作业由白云机场担任,其有职责告诉行李所有人,南航对此状况并不知情。
白云机场未应诉。禄口机场以为,其已严厉依照民航总局及相关规则实行安检职责,白叟的丢失与其安检不存在因果关系,其无需承当职责。
经法院查明,张珍途经白云机场起色,起色进程中,白云机场安检部分拘留相关行李,但未告诉张珍,南航公司亦未告诉张珍行李被扣事宜。
法院以为,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奉告有关不能正常运送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送应当留意的事项。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职责或许实行合同职责不符合约好的,应当承当持续实行、采纳补救措施或许补偿相应的丢失等违约职责。
白叟已付出机票费用,南航应在约好期间或许合理期间内将其及贴身带着的行李安全运送到约好地址。白云机场依据规则拘留行李,依据合同约好的职责,南航应及时告诉乘客行李被扣事宜,不然构成违约,应承当对应丢失补偿职责。
庭审中,南边航空公司辩称白叟精力病复发与拘留行李之间缺少因果关系。法院以为,是否有因果关系应结合白叟的病况史、发病及医治进程、合同实行进程、出入境记载以及两边当事人陈说归纳加以判别。
依据白叟提交的脑科医院出具的病历材料显现,其患有精力病,需定时服用药物以避免病况重复。脑科医院病历材料亦显现2012年5月11日白叟曾前往脑科医院治病,时刻上能够彼此印证。
且依据白叟提交的出入境记载,其自2004年至2009年期间屡次往复南京与澳大利亚,每次往复间隔时刻均为1年,而本案中往复间隔时刻为19天,其陈说系由于未能准时服用药物导致精力病复发,遂提早回国医治。
结合以往出入境记载,原告陈说与其所提交依据之间能够彼此印证,构成较为完好的依据链,能够确定其提早回国医治其精力病系因白云机场、南边航空公司在拘留其装有医治其精力病药物后未及时告诉所形成的。
合同具有相对性,本案中白云机场、禄口机场系南航合同实行的帮忙方,其行为结果应由南航承当。
因白叟提早回国医治其精力病系南边航空公司违约行为所形成的,故形成的合理丢失应当由南边航空公司承当。
白叟诉请南航补偿签证费用1520元(760元/人×2人)、体检费1580元(790元/人×2人)、往复机票费用17222元(8611元/人×2人),交通费250元,算计20572元,为必要合理开支,且有依据予以证明,法院予以支撑。
至于白叟建议的误工费、护理费、精力危害抚慰金,未供给充沛依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支撑。
据此,南京市江宁区法院一审判定南航补偿经济丢失20572元。判定后,南航上诉。
南京市中级法院二审以为,南航未尽到及时告诉职责导致丢失,构成违约,应承当违约职责。白云机场是否将查扣行李事宜告诉乘客,都不革除南航作为承运人应尽的职责。2015年1月30日,该院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日前,承办该案的南京市江宁区法院法官闫立海向记者表明,现在白叟还未收到补偿款,因其仍在澳大利亚故未请求履行。
记者日前还了解到,通过医治,张珍的病况现在现已康复安稳。白叟现已再次离境,在澳大利亚省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