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0-06 04:11:49 | 作者: 产品中心
自2022年1月1日起,经过原注册存案渠道和新注册存案渠道存案的一般化妆品,一致施行年度报告准则。存案人、境内职责人应当于每年
,进入国家药品监督办理局网上就事大厅,点击 “一般化妆品存案办理”界面。
根据图示找到“年报”模块,点击“填写”进入报送界面,顺次结合产品状况做相应勾选。
主张存案人、境内职责人在新注册存案渠道中及时招领原注册存案渠道的产品,并完结年度报告作业(是否有责令改正、是否有停产/暂停进口、是否全面自查且自查成果契合规范要求、是否有抽检不合格的或召回等状况)。
在新系统对前史产品完结承认即可提交年报或刊出,和是否完结补录材料没有相关。对未按要求完结年度报告的产品,药监办理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